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我部拟对第四采油厂埕海1-1岛水处理系统调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。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-2025年4月27日(5个工作日)。
听证权利告知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。通过来信提出听证申请的,请同步电话告知我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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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:100006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mee.gov.cn/ywdt/gsgg/gongshi/gsq/202504/t20250422_1117233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