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5年第1批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
根据《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我部对三洋化成(上海)贸易有限公司、ENEOS Corporation(代理人: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)提交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,符合相关要求,拟批准登记,详见附表。
根据《办法》第二十四条,现将拟批准的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申请相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1日-4月3日
公示期间设立联系电话和邮箱:
电话:010-65645763
传真:010-65645767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100006
电子邮箱:chem@mee.gov.cn
附表

原文地址:https://www.mee.gov.cn/ywdt/gsgg/gongshi/gsq/202504/t20250401_1105435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