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应急管理系统推行告知式执法提升隐患查改质效2025-06-26 11:15
今年以来,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严格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54号)、《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》(应急〔2025〕11号)要求,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部署,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“扰企”问题以及多头检查、重复检查、随意检查等现象,全面推行告知式执法,对纳入应急管理系统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范围的企业,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前至少提前1周将检查事项依托“互联网+执法”中的应急宝系统逐项推送企业,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改,对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或已纳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如实记录,做好督促闭环,依法不予处罚,受到企业好评。
“研判”提前,提升执法精准性
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前,依托应急宝能够线上查看企业规模、主要工艺、特种作业人员信息、特殊作业类型等涉及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,针对不同企业类型、危险因素等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,执法更加精准。同时,执法人员通过系统能够在线式、实时性掌握告知企业检查事项及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情况,识别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与未开展自查自改、自查自改流于形式等情形,进行分类施策。
“开卷”检查,提升隐患聚焦点
执法人员通过应急宝,至少提前一周向企业公开检查事项、标准及法律依据,甚至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作成可视化图表。企业对照清单逐项排查,通过这种“开卷考试”模式,企业管理层主动聚焦企业风险点展开有针对性、细致地排查,发现了许多以往自查未排查出的问题。鼓励企业改变传统隐患排查模式,制定清单、明确标准、优化流程、提升智能,使企业巡查更具针对性、科学性,不再只关注灭火器是否过期、地面是否整洁等皮毛问题,把更多精力放在识别整治事故隐患上,从而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质效,真正消除事故隐患,提升本质安全水平。
“柔性”执法,提升企业获得感
今年推出告知式执法以来,企业只要对照事先下发的检查事项逐一自查,发现已整改或纳入整改计划并在应急宝中报告的,执法检查时只需如实记录,不对企业进行处罚。这一做法得到企业一致好评。截至6月24日,企业对照应急管理部门提前告知检查事项开展自查自改,共发现事故隐患6752项,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05项。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或已纳入整改计划的隐患均依法未进行处罚,通过精准执法、告知式执法等措施,今年1—5月,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检查企业家次同比减少35.80%,而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持续增长。
现场“辅导”,提升自查专业性
当前,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,企业安全管理专业化人才较匮乏,特别是大量的小微型工贸企业更是以家庭式、作坊式为主,安全管理人员不会查隐患。针对企业自查自改流于形式较为突出的情况,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执法中探索开展先观摩企业自查,再让企业全程观摩执法检查的方式,现场指导企业如何聚焦重点事项开展自查自改,让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也学会从执法的角度、用执法的眼光进行日常的巡查检查,提升企业自查自改的有效性和针对性。
抓住“关键”,提升领导参与度
该省积极推动企业健全内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,充分发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与奖励机制的作用,打好隐患排查整治的人民战争。指导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,将检查情况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,并通过应急宝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。今年第二季度,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已指导2420家重点企业开展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,共自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37项。
原文网址: http://www.mem.gov.cn/xw/gdyj/202506/t20250626_547688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