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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颁发2025年第二批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
标签: 来源: 环境部官网 发布时间: 2025-06-18
有关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:
  根据《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《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》,经审查,我局认为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等11家营运单位264人符合执照申请相关要求,批准颁发 2025年第二批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执照(名单见附件)。同时,提出以下核安全管理要求:
  一、各营运单位应严格落实《民用核设施操作人员资格管理规定》第十四条要求,在操纵人员执照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提交延续申请。
  二、各营运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有效执行操纵人员管理制度,加强操纵人员岗位管理,并对操纵人员管理工作形成年度总结报告。
  三、各操纵人员应遵守核安全法律法规,恪守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,严格执行操作程序,杜绝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。
  国家核安全局
  2025年6月17日
  主送:
  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
 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
 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
 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
 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 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
  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
 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
 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
 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
 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

原文网址: https://www.mee.gov.cn/ywdt/gsgg/tz//202506/t20250618_1121555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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