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“放管服”的工作要求,促进信息公开,方便相关单位查询使用,我司对民用核安全设备国内持证单位及境外注册登记单位信息(截至2023年6月30 日)进行了统计,现将上述统计信息在我部外网进行公示(见附件)。
一、公示日期:长期
二、联系电话:010—65646905
三、 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 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设备处(100006)
四、电子邮箱:nnsadnc@mee.gov.cn
原文网址: https://www.mee.gov.cn/ywdt/gsgg/gongshi/gsq//202307/t20230710_1035698.shtml